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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提上日程车企用“好油”将减税

日期:2011/12/15   来源:   作者:
  摘要:2011年10月30日,星期天,北京,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500米。同样的预警持续了三天,而这场关于空气质量的争论持续的更久。
    20111030,星期天,北京,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500。同样的预警持续了三天,而这场关于空气质量的争论持续的更久。

  大都市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一味指责政府无为似乎缺乏理据,因为就在10天前,1020,中国政府网刚刚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只不过,《意见》中提到的环境税,四年来“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眼下又一次的政策“胎动”,赶在五年一度的全国环保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既是中央政府首次明确开征环境税,又提出了鼓励汽车尾气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似乎意味着,“十二五”期间环境税费改革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减税减少尾气排放

  在1020发布《意见》中,“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条目占据了较大篇幅,其中专门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

  这一意见的出炉,使得一直在传闻中酝酿开征的环保税,有了较为确切的消息,也让积极推进更高标准车用燃油的环保人士倍感鼓舞,更让被新标准推高成本的企业们吃下了一粒定心丸。

  1116,在“2011中国绿色车辆国际论坛”的发言中以及论坛间隙,环保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袁盈不止一次提及这个话题。她说:“国务院的这个表态很重要,接下来就要看财税部门的具体配套措施了。”

  “经济鼓励政策将助推超低硫车用燃油的全面实施,这条意见关键。”袁盈向身边的参会人士展示着事先打印的文稿,毫不掩饰她对这份《意见》的重视和后续政策的期待。

  此前,财政部、环保部等官员曾在不同场合放出口风,表示中国将开征环保税,但出现在国务院公开下发的文件中尚属首次。尽管对环境税开征的范围、税种、征收方法,《意见》中并没有具体表述,但提出的关于车用燃油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是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最先响应《意见》的是环保部。111,环保部公布《“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并指出,将配合财税部门,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修订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10天后,环保部又以“环境税费改革从何处着手”为题,发布《意见》解读,并以国外经验表明,绿色税收是促进减排和技术创新的有效工具。如瑞典在1992年制定了针对氮氧化物污染的税收制度,仅两年时间,其排放量就减少了1/3

车用燃油减排难题

  从国Ⅰ到国Ⅲ,乃至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实施的国Ⅳ,过去十年中国的油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同时“一拖再拖”也成为标准升级的常态。

  自去年底环保部以《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的形式回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国Ⅳ标准的实施又有了新的时间表——按不同车型分别推迟或两年。然而,鉴于此前的延期惯例,企业并没有因此而放下久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柴油国Ⅳ标准到底何时实施?”当一位参会人员向袁盈抛出这个本应定论,却又难以回答的问题时,袁盈仍没有直接给出确切的答案。

  她只是委婉地透露:“据了解,部里(指环保部)已经和中石油、中石化商定,有望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向市场上全面供应不大于350ppm(国Ⅲ标准)硫含量的车用柴油。”由此可见,即使连已经实施的国Ⅲ标准,国内部分地区的市场上尚无匹配的油品。

  在9月份的一次公开活动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曹湘洪曾就此问题给出过一个预测的时间点,即“到2015年,我国汽柴油国Ⅳ标准会全面实施”。

  在10月上旬环保部公布的上半年四大污染减排指标中,与汽车尾气密切相关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6.17%,是4项指标中唯一增长的,与2011年计划减排1.5%的目标相距甚远。

  而据袁盈保守估计,“十二五”末,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5亿辆以上,新增污染物排放1500万吨,减排压力可见一斑。

  谈到“十二五”期间各类车的减排“路线”,她表示,轻型汽车将严格实施国Ⅳ标准,同时制定并颁布国Ⅴ标准;重型柴油汽车,尽早实施国Ⅳ标准;颁布实施轻型混动汽车测量方法,并研究制定重型混动汽车排放测量评估方法;低速汽车(农用车),制定发布并实施国Ⅲ标准,目前已在起草征求意见稿;摩托车,制定发布并实施国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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