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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二次“双反”终裁落地 中国光伏积极应对

日期:2014/12/22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初 阳
  摘要:一方面,在美国法律程序中,中国企业将继续抗辩(包括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抗辩),并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和提起政府诉诸WTO寻求纠正美国商务部一系列不正确调查做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仍然对通过中美产业磋商解决本案的道路持开放态度,并不因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关闭产业磋商的大门。

  持续一年之久的美国对华光伏行业的二次“双反”终于落下帷幕。12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内地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也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15129日就本案做出终裁,若结论为肯定,美方将对中国产品进行征税。

  具体来说,倾销强制应诉企业常州天合和辉阳光/晶科能源分别征收26.71%78.42%的反倾销税,其他应诉企业征收52.13%的反倾销税,其他非应诉企业征收165.04%的反倾销税。补贴强制应诉企业常州天合和无锡尚德分别征收49.79%27.64%的反补贴税,其他中国光伏企业征收38.72%的反补贴税。

  对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声明,认定美国商务部在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一次对同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明显滥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虽然在今年一年的时间里,各大光伏企业及行业都共同发声,一致反对美国发起的二次“双反”之战,并在美国商务部进行调查期间,努力参与“双反”调查,捍卫其正当利益,然而事件结果对中国光伏企业而言并没有向利好方面扭转,高额的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事实上,众多光伏企业在经历了美国第一次“双反”、欧盟“双反”以及年中美国二次“双反”的初裁时,就已经调整了战略版图,包括开拓国内及新兴市场、海外设厂等。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74.2亿美元,同比增长13.85%。在对美欧光伏产品出口受阻的情况下,2013年以来,我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出口大幅增长,今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产品对日出口高达24.6亿美元,位居各出口市场首位。此外,业界预估,2015年全球装机容量仍保持正数增长。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光伏现阶段的确可以通过国内及其他新兴市场,弥补欧美市场的损失。但长期来看,欧美国家光伏市场具有高成长性,是不可替代的。

  在今年521日举行的“中国光伏行业反对美国第二次‘双反’新闻发布会”上就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受到二次“双反”的影响,影响贸易金额将在20亿~30亿美元,此外,更会影响几十万人的就业问题。而就美方而言,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将会导致美国太阳能产业增速放缓,抬高太阳能产品价格,减少美国就业岗位。

  因此,机电商会在声明中还表示,下一步,中国企业将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维护其合理利益。一方面,在美国法律程序中,中国企业将继续抗辩(包括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抗辩),并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和提起政府诉诸WTO寻求纠正美国商务部一系列不正确调查做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仍然对通过中美产业磋商解决本案的道路持开放态度,并不因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关闭产业磋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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