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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产业“十二五”规划敲定配额制或将推行

日期:2011/12/27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 杨 歌

  外界期盼已久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最终敲定。

  1215,在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一期总结会上,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同时,还透露,为了缓解目前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上网难”瓶颈,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将在制度方面进行重大创新,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目标敲定

  国家能源局透露,到2015年,我国将努力建立有竞争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使得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及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

  其中,到2015年,风电的装机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海上风电装机达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大国。到2010年底,中国水电装机2.1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风电装机1892.8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为800万千瓦,占全球产量40%以上;累计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超过1.68亿平方米,占全球太阳能热水器总使用量的60%以上;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领域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对此,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规模化快速增长时期和能力迅速形成时期,“十二五”期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在规模和基本产业链条形成的基础上,在质量上实现飞跃,建立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他同时透露,2015年以后,中国可再生能源将具备和其他常规能源同样的价格水平,此外,“我们还将提供更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平台、基础设施,让整个能源系统比较容易、比较自由、比较情愿地接纳可再生能源,最终实现中国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他说。

  同时,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也在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将对风电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保证风电开发有序进行;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明年或将实施配额制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正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发展形势,在给可再生能源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对此,梁志鹏表示,“我国要继续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创造新的条件,实现突破。如果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做调整,电网容纳更多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会遭遇‘瓶颈’。”

  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集中在西部、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实现向中部、东部和南部高负荷地区长距离大规模输电需要依靠长距离电网作支撑。但我国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导致个别地区风电场冬季不得不大量弃风,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消除可再生能源发展道路上的障碍,除了依靠技术进步之外,必须进行重大的制度创新。其中,选择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成为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制度创新的重点。

  “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我们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目前,已有一个基本框架,有望在明年初形成和实施。”梁志鹏透露。

  此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也曾表示,要继续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设计,特别是配额制、交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据了解,配额制中,一方面将会规定发电企业根据其权益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配额义务;另一方面也将规定电网企业根据其各自管辖范围内电力购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配额义务。电网企业再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电网电力负荷情况,将购电配额指标分解下达到省网公司和区域电网公司。

  对于配额制是否能彻底解决并网难问题,业内专家表示,在电网不足的情况下,配额制通过调控可再生能源优先并网,能够缓解一时的并网难问题,但要彻底解决该问题,还要在智能电网覆盖全国后。

  除此之外,由于配额交易涉及环节众多,专家建议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统筹考量,如何做到配额制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尚有待更多研究。对此,世界银行高级能源专家王向东表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国家确实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支持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但诸如配额制等政策的制定如果不合理的话,会给市场造成一定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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