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津成电缆千万罚单存疑 众多法学界泰斗提出不同看法

日期:2012/01/05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石珊珊
      2011年在电线电缆行业引起轩然大波的“津成电缆”被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千万罚单一事最近又有最新进展。

20111218,涉案者之一贵阳津成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津成公司”)在北京召开了“津成电线电缆集团专家论证会”。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胡锦光四位专家出席论证会,并依据已有证据及相关法律对此案进行了论证。

专家一致认为,关于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贵阳质检局没有管辖权,属于执法主体不合格;其次,关于本案的行政查封决定、处罚决定,专家认为贵阳质检局没有当场制作并下达物品清单、没有及时制作并下达查封决定书,属于程序违法;第三,专家认为关于本案涉案电缆的质量执行标准,并不适用公安部颁发施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GA306.1-2007》标准,而适用协议标准是合法的。

    天津津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津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3年的大型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惟一的大型连锁线缆公司,其产品“津成牌”电线电缆在国家和行业的历次监督抽查中,质量稳定可靠,取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贵阳津成公司是天津津成公司在贵州的代理经销商,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为“销售电线、电缆”。420日,贵阳津成公司接到了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该局于2010428日根据群众举报,在贵阳市小河区某公司院内发现大量天津津成公司生产的津成电缆,经初步测试,“电缆的导体电阻不符合强制性行业标准”,遂以天津津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电缆为由立案调查。经查,该批电缆不符合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且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贵阳津成公司电缆104盘,并分别对两公司处以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5970646.55元,总计1195余万元。

  据悉,这是贵阳市质监局近年来开出的数额最大的一张“罚单”。也是电线电缆行业领域内最大的一张罚单。

    由于认为贵阳质监局执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执法,并对该处罚决定存有多处质疑,2010613,贵阳津成公司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0914,法院认定,贵阳市质监局对涉诉电缆做出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随后,贵阳津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110,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南明区法院的判决。

  贵阳津成公司不服终审判决,再次提起申诉。2011725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向贵阳津成公司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2011725日,贵阳津成公司向贵州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申诉。目前,该申诉正在进行之中。

文件阅读
    相关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