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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东:2012年暂不修改《电力法》

日期:2012/04/11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杨 歌
  摘要: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褚君浩建议修改《电力法》,同时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为新能源发电应用于国内市场扫清障碍。

   虽然,外界对于修改《电力法》的呼声一直不断,但据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徐晓东透露,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做出修改《电力法》的相关安排。

   “今年两会上,一些两会代表提出要对《电力法》进行相关修改,但据我会后了解,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修改《电力法》的相关安排。”328,徐晓东在第二届中国分布式能源及储能技术国际论坛上对《机电商报》记者表示。

  徐晓东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电力法》属于部门法律,是当年的电力部提出来的,修改也最好由能源局和电监会牵头。

在徐晓东看来,从修改再到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实际上,近年来,外界对于修改《电力法》的呼声逐渐高涨,尤其是以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呼声最为强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褚君浩建议修改《电力法》,同时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为新能源发电应用于国内市场扫清障碍。

  褚君浩表示,虽然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再生能源例如光伏发电、风电在很多时候不能上网发电,没有能够很好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现有电力法中部分条款已再适应社会用电需求和结构的变化。

  据了解,我国现行《电力法》是19951228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4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十章七十五条,对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至今已施行16年的《电力法》,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有的情况。

    “《电力法》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褚君浩表示,“如果按照现有电力法规定,分布广、规模小的可再生能源,如城市屋顶太阳能发电无法就地利用,这种状况必须借助法律的力量加以改变。”

  自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开始部署“金太阳示范工程”,我国国内光伏应用产业有了较大的增长。但光伏发电遭遇“并网难”,越来越多的屋顶光伏项目陷入困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网企业不愿接受自建的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量,因为目前我国电网企业的收入仍然是全部来自发电环节与终端销售环节之间的价差。” 君浩如是说。

一边是《电力法》的修改短期内难以实现,另一边则是包括屋顶光伏发电在内的分布式能源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

2011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建设10个左右具有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争取到2020年,实现装机规模5000万千瓦。

  目前,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的发展,《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有望近期通过部委会签正式出台。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有序开放电力市场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在徐晓东看来,没有开放的电力市场,分布式能源难以发展。虽然,《电力法》的有关条文已难以适应现状,但他表示,也有一些条文对于分布式能源发展是有利的。

  《电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

“我们在解读这条规定时,可以理解为自备电厂不并网是法律允许的,而其中提到的可自行支配是否也意味着电力投资者可以出售电力。”在他看来,电力市场的放开必须是有序、可控的过程。因此,他强调,在《电力法》的修改短期内很难以看到曙光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发展分布式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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