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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经济缓慢筑底回升 将继续落实新一轮振兴方案

日期:2017/03/0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各方面抓紧组织推进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表示,截至2016年底,已有20余个部门牵头出台和制定支持东北振兴和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举措或工作方案共40多项。


“在各方努力下,东北地区经济已总体处于缓慢筑底回升过程中。”近日,国家发改委对过去一年的东北振兴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透露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近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和制定了多项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2016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对外发布,明确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扩大振兴成果、破解制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纲领性文件。

同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经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

“各方面抓紧组织推进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表示,截至2016年底,已有20余个部门牵头出台和制定支持东北振兴和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举措或工作方案共40多项。

在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方面,东北三省一区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部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支持力度,加大养老金补助力度;国资委牵头研究制定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东北地区13个城市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银监会批复同意在辽宁和吉林省分别筹建辽宁振兴银行和吉林亿联银行等2家民营银行;东北三省和重点城市把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作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突破口,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出台了完善投资营商环境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在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新动力方面,发改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设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平台及设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培育东北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设立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信部支持沈阳、长春市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扎鲁特—青州特高压输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东北地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兴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态势,服务业占比显著提升。

在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方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支持在东北地区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东北三个国家级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顺利推进,吸引了一批重点产业项目落户;发改委牵头推动东北与东部地区省市开展对口合作,组织“标杆企业东北行”、“先进园区东北行”。

国家发改委表示,总体而言,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地区经济总体处于缓慢筑底回升过程中。2016年全年吉林省经济指标增速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省经济已开始逐步回稳向好;辽宁省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面临困难仍然不小,但一些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已逐步回暖,经济运行有望在今年走出低谷。

谈到下一步工作,国家发改委指出,一是确保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到位,推动相关部门继续出台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政策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等。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支持东北三省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研究出台支持东北地区吸引和用好高端人才的专门政策;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等。

三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创新转型。推进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出台支持产业衰退地区转型的政策举措;抓紧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组建东北振兴金融联盟;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东北地区组建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四是支持开展对口合作和扩大开放。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出台《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指导支持辽宁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在东北地区推广中国(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进一步强化对东北地区各类重点园区的统筹指导,继续支持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建设;出台《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等跨省区重点区域规划等。(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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