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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发展路线图明晰

日期:2017/03/2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更是对分享经济的内涵、特征、市场准入等作出明确界定。不仅要求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放宽资源提供者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限制,还提出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治理机制。

随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一次将分享经济写入党的全会决议,中国在分享经济的实践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而今年“两会”期间,从政府工作报告,到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的记者发布会,分享经济着实又火了一把。

从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分享经济已经来到时代的风口。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表示,将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更是对分享经济的内涵、特征、市场准入等作出明确界定。不仅要求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放宽资源提供者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限制,还提出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治理机制。

放宽市场准入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分享经济”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正在加快驱动资产权属、生产组织、服务供给、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变革,代表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的发展方向”。

其主要特征是,强调资源集约利用和信用约束,倡导协同生产和按需使用的理念;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强调消费与生产的深度融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发展模式。

《征求意见稿》给出的发展思路是:以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核心,按照“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强化保障”的原则,允许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增强政策包容性和灵活性,加强分类指导,降低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提高“放管服”水平,降低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风险。鼓励创新监管模式,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

在市场准入方面,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分类细化管理,防止一刀切。要坚持底线思维,对于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清理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放宽资源提供者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限制。

在法律法规方面,针对分享经济发展实际,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完善,加强释法、修法工作,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与政策规定。在相关立法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分享经济发展特点进行设计,加强制度与监管的适应性。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分领域分享经济管理办法。

在税收政策方面,研究完善适合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依法加强平台企业与税务系统的对接,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推广应用电子发票,不断提高分享经济纳税服务的网络化水平。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创新治理”,即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治理机制。平台企业要加强内部治理和安全保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严格规范经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推动出台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公约,大力拓展资源提供者和公众参与治理渠道,完善社会监督。

此外,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分享经济发展需求。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分享,增加公共服务供给。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分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科研成果与信息等创新资源。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分享经济产品服务政府购买力度,扩大公共服务需求。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分享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分享经济的统筹协调,明确分领域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及时评估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面临诸多挑战

《征求意见稿》称,分享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分享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分享经济在国内许多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做得较好的“互联网+交通”已成为影响交通出行乃至经济增长的巨大产业。2月28日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各主流交通分享平台成交额为1000亿元左右。

再比如,在制造业领域,分享经济带来的生产革新也开始萌芽,已出现了分享供应链和通过以租代售化解企业库存的做法等。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到,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创新活跃,发展迅速,显示出巨大发展活力与潜力。但同时,也存在认识不统一、制度不适应、保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不少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分享经济还存在疑虑和担心,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少挑战。

马化腾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分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尽管在租赁、出行等领域的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目前分享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他认为,当前我国分享经济还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发育并不完善。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超过1万亿元(占GDP比例不足1.6%),其中非金融类的规模不足一成,而美国分享经济总量已超过3万亿元(占美国GDP的3%),并且非金融类的占比超过九成。相比而言,我国的分享经济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目前制约分享经济发展道路的有三大问题,在于创新监管、征信制度以及基础设施的不完善。”马化腾总结。

他认为,我国现有的监管思路,主要强调在细分市场基础上的市场准入监管,通过牌照等方式管理。而在分享经济时代,融合性新业态大量出现,突破了传统的细分式管理模式,如果直接套用已有的监管模式,监管效果不仅会大打折扣,更有可能直接扼杀新兴的经济业态。

另外,在分享经济下,需要通过二代身份证信息验证、社交账号登录、好友关系提示、双方互评体系等制度,来快速增加经济参与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但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仍不完善。

例如,在分享经济中,平台企业审查供应方的信用,只能依靠商业征信以及点评体系等方式。而更为真实的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金融征信,以及各类行政管理征信尚难与平台企业实现有效对接,从而影响分享经济的安全性。

而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则会影响社会对分享经济的参与程度。马化腾表示,分享经济是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产物,其需求广泛存在我国各地城乡之间,而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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