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牢筑“金钟罩”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这标志着核安全纳入到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
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目前有36台运行核电机组、20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
国家核安全局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表示,早期核设施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风险不容忽视,乏燃料集中贮存设施不足,这些都对人才培养、核电设备制造和安全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核电发展保驾护航,安全保障成为根本,为此,《规划》提出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到2025年要实现的目标是:核电厂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其他核设施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早期核设施退役取得重大进展,放射性废物及时得到安全处理处置,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继续得到有效保障。
《规划》提出的10项重点任务包括:保持核电厂高安全水平、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风险、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保障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提升核安保水平、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
《规划》安排的8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配套、优化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强化文化培育、推进公众沟通、深化国际合作、完善投入机制。
在核安全监管方面,《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按照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强化依法治核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核安全监管;核能发展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根本宗旨。各省也将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网,“形成一个严密的监控体系”。所有监测站点的数据都将在网上实时发布,“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
如何确保核电机组、核燃料循环设施和放射源安全使用和收贮,《规划》提出,“十三五”将编制和发布核电厂乏燃料处置规划,推进乏燃料贮存和处理;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开展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建设,形成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的合理布局,推进核电废物外运处置。(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