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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在德并购活跃背后的隐忧

日期:2017/06/05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年来,德国开始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热点标的市场。随着越来越多的德国企业被我国企业并购,投资摩擦日渐增多。尤其是自美的集团宣布收购库卡集团以来,德国国内的保护主义开始升级,一向较少干预经济的德国政府突然“变脸”,给中企“走出去”带来了较大的政策风险。

近年来,德国开始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热点标的市场。随着越来越多的德国企业被我国企业并购,投资摩擦日渐增多。尤其是自美的集团宣布收购库卡集团以来,德国国内的保护主义开始升级,一向较少干预经济的德国政府突然“变脸”,给中企“走出去”带来了较大的政策风险。

对此,赛迪智库产业政策研究所认为,中企并购面临的政策风险正在升级,一方面是德国联邦政府开始采取收紧措施,另一方面是美国政府频频出手进行阻挠。未来,欧盟或将升级投资安全审查。

基于此,专家提出三点建议:中德经贸合作大趋势未变,中企需练好内功;对欧盟可能的升级审查做好“持久战”准备;美国CFIUS审查力度不会减弱,应将其纳入常规考量因素范畴。

并购增长明显

根据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发布的《2015 年外商直接投资报告》显示,2015 年我国对德投资项目达到260个,同比增长37%,继2014 年后,再次成为在德绿地投资项目数量第一的国家,紧随其后的是美国252个、瑞士203个和英国127个。而在三四年前,我国在德投资的项目与数量还远远落后于美国、瑞士和英国。

中国资本持续涌向德国的势头在2016年愈发明显。咨询公司安永发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1—10 月,我国资本对德企的收购总额达到114 亿欧元,几乎是过去10 年总投资额的两倍。

较有影响力的收购案例包括:2016 年1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9.25 亿欧元收购了德国先进的塑料和橡胶处理设备生产商克劳斯玛菲集团;3 月,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14.38 亿欧元完成了对EEW 公司股权100%的收购,后者是德国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7月,美的集团披露了对德国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商库卡集团的要约收购。

“目前,中国排在美国、英国、瑞士、法国和奥地利之后,成为德国的第六大投资国,涉及的行业也由原来单一的工程机械类向机械装备、化工、食品、环保及电子信息等多元化方向转变。”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产业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韩娜说。

之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赴德并购,与两国的工业特点有很大关系。韩娜认为:“需求增长放缓的德国企业需要中国庞大的市场,中国也需要德国先进的技术和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

从德国方面来讲,一是拥有强大的工业基础,汽车、机械、装备、化工、新能源等制造业水平均位于世界前列;二是德国拥有众多“隐形冠军”企业,随着2011年后经济复苏放缓,大批德国企业被迫申诉破产,根据德国经济研究所2016 年7 月的报告,德国境内累计有2.2 万家公司濒临破产,成为我国企业开展并购的机会;三是拥有更加宽松和具有竞争性的经济市场,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外资项目能够获得与德国公民相同的待遇。

从中国方面来讲,一是国内企业有足够的现金与外汇,需要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产配置;二是国内制造类企业技术沉淀不足,并购优质资产是获得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

政策风险升级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德国政府对中国投资的态度有所变化,频频对中国企业亮起红灯。2016年9 月8 日,德国联邦经济部批准了中国福建宏芯基金6.7 亿欧元收购芯片设备制造商爱思强,但在一个多月后,撤回了该批准令。

2016年10 月27 日,德国联邦经济部又叫停了中国三安光电对德国照明巨头欧司朗子公司朗德万斯的收购。在之前美的收购库卡的交易中,德国政府也曾进行过阻挠,试图协调安排其他公司对库卡集团提出另一个收购要约,以对抗美的集团的收购。

韩娜称,中资多起收购案在德遇阻释放出非常不利的信号——未来德国政府或将加大对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外资审查力度。

德国保护主义升级,一是出于对中国获取关键技术从而威胁到德国制造业地位的担心,我国高铁最初引进西门子技术就成为其经常引用的例证;二是德国不满意中国市场的开放度,故用叫停收购的方式予以回应,同时,认为中国政府对外资有“强制技术转让”、“外资股比限制”等规定,而德国并无相关限制;三是德国担心不少赴德中企存在“政治目的”,这些企业获得了政府的支持和补贴,类似的收购案“不正当、不公平”。

基于以上情况,德国经济部在既有法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规定,即除政府对非欧盟国家投资涉及电信、IT、军火、电力、供水等行业有否决权以外,收购者如果获得德国企业25%以上的股权,政府就有权叫停这笔收购。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是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从阻止外资并购美国本土高技术企业,到对外资并购非美企业进行审查,CFIUS的身影无处不在。美国政府开始越来越多地插手中企在欧洲的并购事宜,给我国企业“走出去”造成不小的阻力。

除了要求德国叫停我国福建宏芯基金收购爱思强外,2016 年初,CFIUS还迫使中国投资者以29 亿美元收购荷兰飞利浦下属一家企业多数股权的计划终止。理由是,该企业经营着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一项关键材料。

韩娜表示,CFIUS是跨部门的委员会,有权审查任何可能影响到美国国家安全的交易。由于中企在德国并购的企业大都在美国有较为广泛的业务,接受CFIUS审查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半导体芯片等美国敏感的行业,更是审查重点。

做好“持久战”准备

“中德经贸合作大趋势未变,中企需练好内功。”韩娜表示,总体上,中德经贸关系密切,双边贸易额占到中欧贸易的近三分之一,双向投资增长迅猛,在诸多领域还存在较多的互补性。其实,作为被并购方的德国企业是希望促成收购的,德国很多州政府也欢迎来自中国的投资。

因此,中德两国双向投资以“合作”形式为主的趋势不会改变,两国都将尽量避免引发“贸易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企业必须积累跨国并购的经验与经营能力,注重国际化并购及管理的人才储备,遵守德国的相关法律与规章。

与此同时,对欧盟可能升级的审查,中国企业应做好“持久战”准备。德国在向欧盟层面提议加强审查的计划中提出,如果投资者身后有外国政府的身影,欧盟就有义务干预。涉及的情况包括以下四种:投资受到产业政策引导;政府补贴投资者;收购企业为外国国有企业;在投资者来源国,德国企业进入该国的准入门槛太高。

“以上针对我国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我国海外并购面临的外部审查收紧趋势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会改变。”韩娜建议,我国企业在欧洲国家进行投资并购时,应更加注重欧盟对案件的态度,跟踪目标国的政策导向,选择两国政治气氛比较宽松的时候进行投资,及时调整并购策略。

此外,美国CFIUS的审查力度也不会减弱,应将其纳入常规考量因素范畴。无论并购美国企业还是德国优质资产,美国对中国实力的提升向来警惕。我国企业在德国或其他国家开展投资并购时,要积极应对CFIUS的审查,提前进行风险应对。同时,还要积极与投资对象进行沟通,通过剥离敏感业务、剥离国有成分等措施,降低被CFIUS拒绝的政策风险。(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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