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部门发文: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制造业重新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制造业发展站到了由大变强的历史起点上。
民营企业是制造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明显放缓。针对这一局面,十六部门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以期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民营企业在制造业领域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能,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按照“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公平共享”的原则,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两化融合水平、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品牌水平,推动绿色制造升级、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化转型以及国际化发展,指出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任务和工作措施。
以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为例,《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骨干民营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分年度遴选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承担相关任务,发挥民营骨干企业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研发和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等。
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方面,要加强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和分省市指南的宣传引导;编制发布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规范行业准入退出管理;支持民营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国有大企业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等。
再比如,在促进服务化转型方面,要引导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民间资本投入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和制造设备融资租赁等领域;推动政府和民间投资共同参与面向制造业的公共平台建设,面向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生产服务等。
此外,在鼓励国际化发展方面,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制定规范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指导性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产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等。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改善制度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以及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全方位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在财政支持力度上,《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的技术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年度导向计划;探索和实践股权投资、资本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中小企业等投资基金的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合同范本,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等。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