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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新版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日期:2018/10/22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工信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提出“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15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目标。

工信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18年版)》),提出“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15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目标。

为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解决标准缺失、滞后、交叉重复等问题,落实“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15年共同组织制定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按照标准体系动态更新机制,扎实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动装备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近日,上述两部门又共同组织制定了《指南(2018年版)》。

《指南(2018年版)》提出,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等基础共性标准,识别与传感、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标准,智能工厂设计、智能工厂交付、智能生产等智能工厂标准,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服务标准,人工智能应用、边缘计算等智能赋能技术标准,工业无线通信、工业有线通信等工业网络标准,机床制造、航天复杂装备云端协同制造、大型船舶设计工艺仿真与信息集成、轨道交通网络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运行系统等行业应用标准,带动行业应用标准的研制工作。推动智能制造国家和行业标准上升成为国际标准。

具体的建设目标是,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15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到2019年,累计制修订30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全面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标准应用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据介绍,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将按照“三步法”原则建设完成。第一步,通过研究各类智能制造应用系统,提取其共性抽象特征,构建由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组成的三维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从而明确智能制造对象和边界,识别智能制造现有和缺失的标准,认知现有标准间的交叉重叠关系。

第二步,在深入分析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综合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各维度逻辑关系,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生命周期维度和系统层级维度组成的平面自上而下依次映射到智能特征维度的5个层级,形成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工业网络等五类关键技术标准,与基础共性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共同构成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

第三步,对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分解细化,进而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立项工作。

在组织实施方面,《指南(2018年版)》提出,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建设及规划;实施动态更新完善机制,根据智能制造发展的不同阶段,每两年滚动修订《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标准研制,基于“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完善智能制造标准绿色通道,加快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加强宣贯培训,充分发挥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学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用标准引领行业实现智能转型;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工作,积极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供我国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成果。(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