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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

日期:2018/11/1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财政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将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


财政部、工信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将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重复杂因素叠加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抬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具体举措,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均强调要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工信部称,实践证明,担保是帮助缺抵押、缺信用的小微企业跨过首次贷款门槛、解决贷款有无问题的重要一环,对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具有重要意义,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将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

其中,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

《通知》指出,奖补资金分配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2019年和2020年,从中选择以小微企业业务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数据作为分配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在资金分配方面,采取分档定额奖励。2018年,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规模排名分别位于前9名、前7名、前9名,共计25个省份进行定额奖励。根据各省份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奖励标准分为9000万元、7000万元、5000万元和4000万元共4档。

2019年和2020年,对按上述办法排名且上一年度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省份进行奖励,并提高奖励标准,每个年度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000万元。

《通知》要求,各省份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全面填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从2018年11月起,按月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此外,每年2月底前,各省份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工信部、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展情况报告及中央财政资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每年7月底前,报送本年度上半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展情况报告及已下达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

工信部将按月对地方报送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全国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提供给财政部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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