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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建设三大难题?

日期:2018/12/1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企业普遍认为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度大。绿色供应链涉及多主体、多环节,对企业管理能力和协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调研中,多数企业反映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度大,即使是示范企业也不例外,另有部分企业甚至不知该从何处着手。因此,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过程中,企业更倾向于建设绿色工厂。

为实现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电子电器行业自2017年起开展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工作。近日,赛迪智库专家对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企业普遍认为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度大,其管理要求难以向更前端供应商传递,末端生产企业对废弃产品的资源化利用与协同创新的责任履行不充分,从而制约了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建设的纵深推进。

基于此,专家提出3点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的激励力度;引导企业和供应商建立绿色伙伴关系;实行绿色供应链末端延伸责任的差别化基金征收政策。

尚存三大难题

2016年9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并于2017 年先后启动了两批绿色供应链建设示范名单推荐工作,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汽车、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从示范企业情况看,电子电器行业因开放程度、国际化程度较高,企业管理相对规范,企业参与热情最高。

绿色供应链是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贯穿于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促使企业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上下游供应关系。近日,赛迪智库工业节能与环保研究所专家王煦按照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模型分析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情况,指出目前主要存在的三大难题。

首先,企业普遍认为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度大。绿色供应链涉及多主体、多环节,对企业管理能力和协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调研中,多数企业反映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度大,即使是示范企业也不例外,另有部分企业甚至不知该从何处着手。因此,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过程中,企业更倾向于建设绿色工厂。

这一现象从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申报情况可见一斑。在绿色供应链前后两批建设示范名单中,入围企业共计19家,其中电子电器企业11家,占比达58%。但与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相比,数量差距立见高下。绿色工厂两批入围企业共409家,其中电子电器企业84家,数量是入围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的数倍。

其次,绿色供应链的管理要求难以向更前端供应商传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开始实行供应商管理制度,提高供应商准入门槛。但生产企业普遍反映,对供应商的管控只能到达一级供应商,很难影响到二级供应商,更谈不上继续向更前端供应商传递管控。这种情形致使原本预期通过龙头企业影响力发挥绿色供应链逐级传递作用,带动供应链上更多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最后,绿色供应链末端生产企业对废弃产品资源化利用与协同创新的责任履行不充分。2015年7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围绕建立回收体系、实行资源化利用和开展协同创新等三项内容进行试点。海信、华为等15家电子电器产品知名生产企业参加了第一批试点。

2017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对试点一年多的工作效果作出评估。结果显示,试点效果最明显的是回收体系建设,已形成以旧换新、售后回收、互联网回收、与回收商合作等几种回收模式。但在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创新方面,除了长虹等少数企业已自建废弃产品处理企业外,大多数生产企业既没有自建处理企业,也没有与处理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废弃产品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等技术的协同研发和创新环境并未形成。

打破“一强三弱”困局

王煦分析,当前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建设呈现出“一强三弱”的特征。“一强”是指绿色设计能力不断强化,而“三弱”直接导致了源头绿色设计优势无法得到充分展现。

一是企业整合内部资源、建设绿色供应链的主动性弱。从外部看,绿色供应链建设难在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从内部看,不是单个部门能独立建设的,包括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售后在内的各部门都和绿色供应链有交集,需在统一规划下,充分整合企业内部资源,进行业务流程重组。

目前,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引起企业对绿色供应链的关注,但仍未达成共识,加之政策激励不足,企业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和更实际的利益,因此对建设绿色供应链普遍持观望态度。

二是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伙伴关系弱。“生产企业的管理要求最多只能传达到一级供应商,究其原因,是由目前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之间要求与被要求的关系所导致。”王煦说。

由于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供应商提供物料,生产企业对供应商提要求并定期对其供给能力进行评估等方面,围绕产品提质升级的培训、技术指导与支持等稳定绿色伙伴关系的措施尚未形成常态化,缺少更深层次的合作,生产企业的管理要求和提质升级的思路自然难以在供应链上逐级传递。

从调研情况看,只有华为等少数企业和供应商建立了研发、培训等长效合作机制。相比之下,国外知名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互动值得我国企业学习。比如,被美国环境保护署认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兵企业的通用汽车公司,邀请供应商一起组成环境咨询小组,讨论把环境因素融入设计制造过程,促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在原料选择、产品设计、工艺流程优化等方面不断提升。

三是无差别征收基金的政策致使生产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逆向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绿色供应链的逆向生产活动,就是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即生产者延伸责任。

2011 年,我国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商)应履行缴纳该基金的义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征收标准,其中虽然提到“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但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从而无法调动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创新试点效果不理想,意味着即便建设了回收体系的试点企业,产品回收率仍然很低。从已经公开的2016年4—12月数据来看,在15家参与试点的企业中,电视机的回收率最高达14.9%,电冰箱的回收率最高为25.92%,空调的回收率最高仅为2.91%,手机的回收率最高为3.08%。

基于以上分析,王煦给出3点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的激励力度;引导企业和供应商建立绿色伙伴关系;实行绿色供应链末端延伸责任的差别化基金征收政策。

“应该对现行生产企业无差别征收基金的政策进行修订,对‘一刀切’的征收模式加以改革。”王煦建议,按照2016 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建立电子电器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标准,尽快出台与评价标准挂钩的差别化基金征收方案,加强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基金进行调整,通过经济手段调动企业积极性。(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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