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将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
“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在3月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黄艳表示,去年的试点工作已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次全面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全流程全覆盖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目标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去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试点地区实现了审批时间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黄艳表示,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
她透露,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是: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改革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黄艳表示,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全流程”指的是,在审批流程上,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
“全覆盖”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都要纳入改革范围,既包括政府投资工程,也包括社会投资工程。在办理事项上,既覆盖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又覆盖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技术审查,以及中介服务和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
一张蓝图一套机制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黄艳提到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统一审批流程。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以及审批时限,制定国家、省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推进并联审批。“以前都是串联审批,一项批完再批一项,前后用时特别长,这次改革要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实施并联审批。”黄艳解释道。
此外,统一审批流程还包括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压缩整体审批时间;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
其次,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地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到全覆盖,实现城市、省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
最后,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以前是各部门分散设立窗口,现在要统进统出,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黄艳指出,要实现“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按照清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黄艳强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从去年5月到年底的试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不仅要建立改革协调机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还要把措施落实到位,极具挑战性。
“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还有不太完善的地方,”她说,“全国有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地方政府是落实改革的主体,现在国家层面的改革方案已经有了,要落实这些措施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困难还很多。”(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