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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骗套农机购置补贴行为

日期:2019/04/15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在加强纪律规矩约束方面,《通知》提出,要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制;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

在加强纪律规矩约束方面,《通知》提出,要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制;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

其中,进一步细化实化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生产企业的承诺事项,落实企业责任,涵盖了4个方面。

一是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二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三是承诺对经销商出具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四是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行为。

“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通知》特别提出要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加强省际联动处理,对在一个省份发生较重、严重违规行为或被采取暂停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及以上处理措施的农机产销企业,其他各省份应及时联动,直接采信有关处理决定,对生产企业和涉及的经销企业作出同等处理,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建立省际补贴机具信息联查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可疑线索。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3条改进补贴资金申领与使用管理的措施。

一是强化补贴资金调度和调剂。加强省域内各县(市)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督促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地区加快使用,在下半年组织开展县(市)际余缺调剂,指导县(市)优先使用结转资金,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各省两年内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足额上缴中央财政。

严格资金分配管理,切实按因素法科学测算和下达补贴资金,不突破县级需求上限分配补贴资金,将资金结转情况和违规行为发生情况作为重要分配因素,调减较大规模结转地区和违规行为影响恶劣地区的预算规模。

二是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2019年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推广使用手机App(含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三是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及以下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 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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