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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五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启动

日期:2019/04/22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在严格监督检查方面,工信部将组织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地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应于10月底前向工信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工信部近日发布《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并提出“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此次专项节能监察将围绕5项重点工作。一是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包括对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电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及窑炉能效情况(重点核查电真空器件、电子陶瓷、磁性材料企业电子窑炉能效达标情况)进行行业全覆盖专项监察。

二是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根据《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8年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以及日产2000吨熟料以下的水泥企业。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三是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以及《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对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

四是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等标准,核算电能使用效率,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五是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8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除了上述5项专项监察,工信部还提出,要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比如,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履职及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情况进行监察;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工业企业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进行监察。

此外,工信部还就如何落实工业节能执法提出5点工作要求。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编制计划方案,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并于4月4日前组织向工信部申报2019年专项监察任务。

在严格依法行政方面,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需要在6月底前将2018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信部。

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各省级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梳理前期节能监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在申报任务时提交资金使用报告,说明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对于存在结转结余资金的地区,本年度专项监察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其余不足部分安排使用2019年补助资金。

在强化舆论宣传方面,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严格监督检查方面,工信部将组织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地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应于10月底前向工信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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