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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2020/05/11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为贯彻落实《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智能船舶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为贯彻落实《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智能船舶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大力发展智能船舶是促进我国船舶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航运、港口、物流等行业实现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航运与造船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推动下,我国智能船舶技术攻关、系统研发与实船建造目前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工程化应用成效初显,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总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征求意见稿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造船、航运、船检等有关单位围绕智能船舶术语、分级分类、信息资源标识、辅助自动驾驶、智能能效管理、智能机舱运维、智能系统测试与验证等开展了相关标准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仍未建立,智能船舶标准的范围、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仍不明确,在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船舶研发设计与测试验证、岸基保障服务、船舶运营管理等领域仍存在较多标准缺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无法为我国智能船舶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撑。

2018年12月,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将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列为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智能船舶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9年5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指出以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为重点,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治理体系。围绕上述发展要求,工信部联合相关单位研究编制《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设目标,我国将围绕智能船舶研发设计、测试验证、产业配套、检验认证、运营管理等发展需要,明确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范围、方向和重点,构建智能船舶标准体系,为智能船舶核心技术攻关、智能系统设备研制、典型示范应用、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等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与保障,引领智能船舶、智能航运、智能服务与监管等产业发展。

标准体系框架由3层架构组成:第一层为标准体系顶层;第二层为部分,包括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岸基服务、运营管理7个部分;第三层为专业及领域,包括38个专业及领域。

具体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2020—2021年),智能船舶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等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信息感知、通信协议与接口、数据传输与交换、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数据处理、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初步满足实船建造需要,完成约60项标准研究与编制,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数量不少于5项,夯实基础,满足智能船舶辅助决策、安全防护等要求。

第二阶段(2022—2025年),智能船舶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专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岸基服务、运营管理标准配套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总数约120项,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总数约10项,满足智能船舶设备智能化升级、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以及实现远程控制等要求,引领智能船舶、智能航运、智能服务与监管产业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本指南根据《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所提出的行动目标及重点任务,结合当前制约我国智能船舶发展的基础、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提出2020—2021年标准建设重点,后期标准建设重点将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国际公约规则与标准规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和技术发展进行逐步完善。(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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