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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排放标准延期半年实施

日期:2020/05/26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对国五排量汽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增加6个月过渡期,并将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过渡期截止日期延长至2021年1月1日。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国五排量汽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增加6个月过渡期,并将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过渡期截止日期延长至2021年1月1日。

2016年底,我国全面普及国五标准。如今,汽车国六时代即将到来。与国五相比,国六标准的门槛大幅提高。比如,轻型车在一氧化碳、总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上加严了30%~50%左右。国六标准综合了欧洲和美国加州排放标准,可谓目前全球范围内最严苛的排放标准之一。按照国六标准,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预计将降低40%左右。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同时,《公告》还明确了轻型汽车国六PN限值过渡期截止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要求。

此外,《公告》中还提出,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PN限值是首次出现在我国车辆排放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公告》要求车辆PN的排放限值为6.0×1011个/千米。但自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轻型车已经提前实施国六标准,整车销量占全国销量70%左右,上述区域在售国六产品在过渡期实施的PN限值为6.0×1012个/千米。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就在与企业紧密沟通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代表汽车行业向政府部门提交了《新冠肺炎疫情对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的影响及建议》,建议适当延缓实施国六PN限值的新标准。

此前,中汽协对行业主要整车生产企业的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国六库存车数量约在300万辆左右,其中相当部分车型PN限值为6.0×1012个/千米,不符合原计划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的国六PN限值要求(6.0×1011个/千米),在疫情影响下,这将导致大部分企业库存难以按期消化。

受疫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节奏、销售计划已被打乱,一些认证和实验也无法按计划完成,若7月实施新标准,企业产销均面临极大困难。所以,中汽协建议给予汽车企业消化库存的缓冲期。如今,在国家稳经济、促消费的主基调下,中汽协的建议最终被政府部门所采纳。暂缓国六实施,将对新车销量的影响降至最低,是目前较为妥当的办法。

汽车行业专家还表示,国六标准的实施分为国六A和国六B两个阶段,后者的严苛程度更胜于前者。即将实施的是国六A标准,真正的国六标准,也就是国六B标准将在2023年在全国统一实施。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中国汽车行业用了较短的时间周期不断提升产品清洁化水平,大大缩短了与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汽车环保排放水平上的差距。在这一点,不管是乘用车还是商用车企业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成效有目共睹。(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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