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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日期:2020/06/2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指导意见》提出“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立足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指导工业行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工信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加快发展等六方面共18条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立足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指导工业行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在健全完善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方面,首先,要厘清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民用飞机及民用船舶制造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其他工业行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体系。

在加强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面,主要从五方面着手。一是着力发现问题并积极化解风险。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共性风险因素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通报的隐患和问题,综合利用产业政策、法规标准、技术改造、化解过剩产能等手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源头治理。

二是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用安全生产倒逼机制推动工业转型发展,对安全条件差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促使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去产能工作,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强制性综合标准,促使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产能依法依规退出。

三是引导重点行业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条件的制修订和清理工作,提升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用好相关部门建立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在产业政策、技改资金扶持等方面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限制。把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考核和发展质量评价的重要条件。

四是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安全技术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范围,更好地引导投资方向。鼓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装备,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

五是推进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引导园区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化学特性相容、产业耦合发展、资源“吃干榨净”、能源梯次利用的产业链。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

针对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于安全环境风险较大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整纳入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做到应搬则搬、应改则改、应关则关。

一方面,要坚持“一企一策”,对企业搬迁改造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因地制宜用好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关闭退出等方式,尽可能实现成本低、震荡小、风险少。另一方面,利用搬迁改造推动化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有机结合,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提升本质安全和污染治理水平。

《指导意见》还强调,要从三方面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加强安全(应急)关键技术研发。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把安全(应急)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优先扶持发展。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需求,鼓励企业研发先进、急需的安全(应急)技术、产品和服务。

二是提升安全(应急)产品供给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引导企业瞄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需求和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加强相关产品研发和供给。充分利用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公共服务功能,为园区招商引资、政府采购、供需对接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三是加快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面向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应急救援和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示范工程,推动一批“制造+服务”新模式应用,构建企业、用户、金融保险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生态体系。

此外,民爆行业的安全发展也是《指导意见》关注的重点。具体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在工业炸药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在工业雷管、火工药剂、震源药柱等生产过程中的高危岗位实现人机隔离操作,推广数码电子雷管装配自动化生产技术和装备,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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