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此次工作的目标是: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持续推动,以优化环境和精准服务为保障,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
通知要求,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带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育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其次,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并且,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再次,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最后,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通知强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3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按照要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此外,通知还列出了多个方面的专项条件。例如,在经济效益方面,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在专业化程度方面,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在创新能力方面,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等。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小企业地区分布情况和各地资金支持力度,工信部确定了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名额。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不再推荐报送。
据介绍,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需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在8月7日前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上下载打印申报书,初审核实后按要求于8月21日前报送至工信部中小企业局。
据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还将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