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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四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2020/08/0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通知》要求,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分成3个阶段部署。其中,2020年7—8月为组织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21年3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4—5月为总结完善阶段。

《通知》提出了4项主要任务。一是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具体包括: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突击检查方式的企业检查比例不得少于20%;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制作使用“值班车厢”骗领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排查情况,与辖区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改装法律责任,督促健全内部监管机制。

二是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有关部门将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本辖区维修企业进行摸排检查。对发现采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要重点予以调查,深入追查已维修车辆实际状况,采集固定违法改装的证据,严格依法查处。

三是货车登记检验排查整治,具体包括严格检验机构检查和严格新车登记检查。对发现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或者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四是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在省、市两级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2020年8月底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集中宣传,鼓励群众、行业、企业和媒体举报投诉,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问题整改、严格督查督办、加强宣传引导和健全长效机制等多项保障措施。(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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