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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启动

日期:2020/08/10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

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

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2011年工信部联合有关部门首次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14年、2017年先后两次对《目录》进行了修订。截至目前,已发布3版《目录》,有效促进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工信部指出,随着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等环保要求的实施,有必要结合当前推广应用情况对《目录》进行调整,开发应用推广一批技术领先的环保装备,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根据工信部等三部门7月30日发布的通知,此次新版目录的推荐工作内容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水平。

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首先,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其次,技术装备需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此外,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技术装备。

通知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相关纸质材料应于8月31日前报送工信部、科技部和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将对环保装备进行评审、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需要提醒的是,专用于环保装备制造的机、泵、阀属于环境污染防治专用零部件领域;《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填写;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张表格填写一项技术装备,多报多填;填表要求有差别,应用类、推广类需填报至少一项案例。(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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