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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日期:2020/12/01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明确,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为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解决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评价工作急需跟进等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通知》明确,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技能人才评价是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先后通过推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等制度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今年7月,人社部明确提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间表,并就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做出安排。

针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等问题,人社部于2018年底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2019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用人企业和广大技能劳动者的普遍认同。

由此可见,加快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解决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后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评价工作急需跟进等问题,已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利于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技能人才成长体系、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人才评价改革的重点是促进评价与使用结合,推动企校合作、产教融合。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大规模的公共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改变技能人才的评价模式,也势在必行。”该负责人说。

《通知》最大的亮点就是“自主”。《通知》比较系统地明确了企业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自主权,包括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依托企业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评价、贯通企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等。

首先,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主业,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新发布的职业(工种),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支持企业参与新职业开发工作,推动较为成熟的技能岗位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例如,有些企业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申报确认为新职业,为新技能岗位职工提供了评价基础。

其次,企业可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的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基础,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企业可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并明确其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技能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有的企业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置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技师相对应,享受政府人才政策。

第三,企业可根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工种(岗位)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无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企业可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制定企业评价规范。支持较为成熟和影响较大的企业评价规范,按程序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第四,企业可以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把品德作为评价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强化生产服务结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

第五,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作用,将职业技能竞赛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要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并将竞赛结果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最后,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搭建企业人才成长立交桥。落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要求,逐步扩大贯通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目前,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专业对应参考目录,推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据了解,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本地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服务和质量督导,建立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机制。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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