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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新能源补贴缺口 大力推进双碳目标实现

日期:2021/04/12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现在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两个五年。‘十四五’是第一个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将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动碳达峰工作能够成势见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如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现在距离2030年碳达峰还有两个五年。‘十四五’是第一个五年,也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将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动碳达峰工作能够成势见效。

一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完成这两个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国家能源局将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的发展核电,同时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增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用能模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在重点领域乃至全社会推行绿色用能模式至关重要。国家能源局将采取更加严格的能耗标准,支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用能方式的改变。推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也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较2020年降低18%的目标。

三是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和任务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抓好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能源规划衔接工作,把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等目标落实到规划中,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压实各级各地碳减排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碳达峰。

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四大特征

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两会刚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任务。“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总结了可再生能源将呈现如下4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2/3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李创军表示,未来国家能源局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以高质量跃升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区域布局优化发展,通过重大基地支撑发展,通过示范工程引领发展,通过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工程,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质量、低成本、市场化发展,为保障能源供应、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解决新能源补贴缺口问题

目前,随着风电、光伏平价时代的到来,新能源的发展不再需要补贴,但许多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存在补贴拖欠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同时如何让绿色电力证书发挥更大作用?李创军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补贴资金不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等问题。为了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一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会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三是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国家能源局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四是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国家能源局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五是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时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