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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短板和不足 巩固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竞争优势

日期:2021/04/19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发布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落实我国碳减排目标、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我国新能源产业已打下坚实基础,在产业规模、制造技术水平、成本竞争力等方面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仍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夯实我国新能源产业基础,补足短板,加强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提升新能源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近日,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发布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落实我国碳减排目标、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我国新能源产业已打下坚实基础,在产业规模、制造技术水平、成本竞争力等方面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仍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夯实我国新能源产业基础,补足短板,加强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提升新能源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我国新能源产业仍面临短板和不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总结了我国新能源产业目前面临的4项短板和不足。

一是在新能源的部分细分领域或行业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海上风电方面我国与最先进的欧洲在技术差距上不断缩小,总体上仍有不小的距离,国内在10兆瓦及以上功率的风机整机设计及组装、大型叶片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海上风电智能化运维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尤其是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关键原材料依赖进口,燃料电池电堆的功率密度、可靠性等关键指标差距较大。

二是在优势领域中,也存在部分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缺乏原创技术、存在知识产权风险、对政策依赖较大等方面的短板。

陆上风电技术整体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少部分关键零部件如主轴轴承等完全依赖进口;光伏发电产业化技术我国领先全球,但是发射极钝化和背面接触(PERC)电池技术、异质结电池技术、叠瓦技术等均起源于国外,存在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部分原材料如银电极用的银粉等仍依赖进口。动力电池领域,国内在生产自动化率和工艺控制能力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产品合格率及一致性不及国外领先产品。新能源汽车、风电等领域所需要的高性能IGBT芯片,在设备、材料、芯片设计和晶圆制造方面与国际大厂也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国产硅基IGBT芯片的主要工艺设备、衬底材料均需从国外采购。

三是标准和检测认证的国际认可度低、影响力弱。一方面是标准相对滞后,影响力弱。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标准主要跟随国外,检测和试验也依靠国外。我国新能源领域的部分标准虽然实施时间较早,但技术指标落后,滞后于技术变革与进展较快的新能源产业的实际发展和需求。同时国内标准虽然质量、影响力不断提高,但与IEC等国际标准相比,仍存在认可度低、行业影响力弱等问题。另一方面是检测认证滞后,国内缺乏满足市场需要且在国际上有权威性的检测和试验平台。我国新能源领域的检测认证机构相比国外先进机构,仍存在检测能力不强、高素质检测人员缺乏、测试数据国际公信力有待提升的情况,导致国内检测机构出具的关键认证数据难以得到国外权威机构的认可,影响全球市场拓展。

四是新能源电力领域非技术成本难以下降。目前,许多国家为降低新能源开发成本,除了鼓励技术创新外,还实施多项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如阿联酋、沙特等中东国家对光伏发电实施招标机制并配以免土地使用费、税收全免、奖励电价等政策,英国、丹麦、德国对海上风电开发前期资源评估和选址工作均由政府部门完成。我国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方面存在不小的土地制约,如“一刀切”政策、税费执行不统一等,也没有土地优惠政策,涉及土地的费用至少有5项,草地、林地等土地使用费高。国内新能源电站项目同时还普遍存在融资成本、并网接入成本高等问题。此外,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方面,部分省区不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生态环境有影响以及是否有生态恢复手段,均不支持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风光等新能源发展。

提升新能源产业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谋划未来5年和2035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夯实我国新能源产业基础,实现供应链自主可控,提升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是贯彻我国“3060”碳排放目标,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为此,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提出4项建议,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竞争优势。

一是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补足短板,保障新能源产业供应链自主可控加大财政资助力度,借鉴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试验室、德国Fraunhofer实验室的经验,建立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验室。以此为枢纽整合科技资源,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实施国家新能源重大科技项目,做到应用一代、研发一代和储备一代技术。搭建联合创新平台和真正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把重大工程和集中科技攻关相结合,解决关键部件(芯片)、材料(银浆等)、检测设备等严重依赖进口的卡脖子问题;针对下一代技术,要大力发展异质结光伏(HIT/HJT)、HBC光伏电池、深海远海风电和固态电池等技术,从设备、材料、装备入手,积极建立新的产业生态。

二是以碳中和目标为指引,推动新能源优先开发和优先利用。以实现“3060”碳减排目标任务为导向,将新能源开发利用作为一项战略目标进行优先安排。制定全国发展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指导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目标和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农村、工业和交通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优先利用新能源利用行动计划,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应严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新能源利用作为当地能源转型发展的优先选择,为新能源产业提供长期、明确和稳定的市场预期。

三是要加强政策协调,着力解决补贴、消纳和空间布局等关键问题。加强财政、价格和新能源政策协调,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拖欠问题。围绕新能源特点,创新电力系统规划方法,提高传统电源灵活调节能力和输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强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电源和电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新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保证各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相互配套。加强新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依法对相关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生态保护和新能源持续协调发展。完善新能源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全社会普遍参与新能源开发利用。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坚持以开放式创新,加强与德国、丹麦、日本等国技术合作,避免中美技术脱钩,支持双方企业建立风电、光伏和储能联合创新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和品牌保护,吸引外商在我国投资新能源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更主动参加和牵头开展光伏、风电和电动汽车等领域等的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提高检测认证互认水平。要鼓励优势技术、产业和企业走向全球市场,共同开发各国新能源市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不断扩大我国新能源技术、产品和标准的市场份额,合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