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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等五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已修订

日期:2021/06/15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为提升有关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

为提升有关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要求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2005年,我国开始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同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了15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覆盖家电、商用、办公电子、照明等41类产品、约230万个产品型号。

从实施效果看,能效标识制度是推动落实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重要手段,是消费者选购高效节能产品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有利于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引导绿色消费。能源效率标识制度节能成效显著,据测算,自制度实施以来已累计节约用电超过2.5万亿千瓦时。

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等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总体情况,明确了有关产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依据的能效标准、实施时间等内容。

其中,《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今年6月1日前出厂或8月1日前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明年6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机顶盒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今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明年8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第二部分是5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主要包括实施范围、标识样式和规格、能效检测、标识信息的确定、标识印制加施和展示、标识的备案以及公告等具体内容。

此次发布的《通知》规定该批规则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数字电视接收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能源效率标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在提升产品能效、促进绿色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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