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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日期:2021/11/02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称,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通知在附件《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针对每种方向提出具体要求。例如,“网络集成创新试点示范”大类中又分为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网络化解决方案试点示范3个方面。其中,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的项目要素条件包括5G网络覆盖、生产要素联网、IT/OT融合以及应用成效等方面,并且要求在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等方面具备不少于5个典型场景。

再比如,“平台集成创新试点示范”大类又分为“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平台+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平台+质量管理解决方案”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4个方面。其中,“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生产解决方案”重点面向化工、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矿山、建材、民爆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着力解决企业在人员、设备、生产、仓储、物流和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应用场景满足但不限于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危险区域监测、生产设备故障识别、人员追踪管理等。

此外,“安全集成创新试点示范”大类分为设备与控制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网络与标识解析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平台与应用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分类分级安全管理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安全运营管理创新应用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安全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新技术融合创新应用试点示范7个方向。“园区集成创新试点示范”大类分为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建设应用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园区融合应用新模式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产业集群试点示范3个方向。

通知还指出,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革命老区的项目;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

根据工作流程,各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