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并提出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等发展目标。
《规划》指出,“十三五”以来,工业领域以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钢铁行业提前完成1.5亿吨去产能目标,电解铝、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已基本退出。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15.1%和33.7%,分别提高了3.3和1.9个百分点。
其次,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约1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约40%。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水耗、原铝综合交流电耗等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0年,10种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8亿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20亿吨。
再者,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燃煤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2亿吨粗钢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20%以上。
此外,绿色低碳产业初具规模。截至2020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7.5万亿元。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超过550万辆,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大阳能电池组件在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达71%。
《规划》同时强调,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历史阶段。传统行业所占比重依然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窗口偏紧,技术储备不足,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
同时,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重点,一些发达经济体正在谋划或推行碳边境调节机制等绿色贸易制度,提高技术要求,实施优惠贷款、补贴关税等鼓励政策,对经贸合作和产业竞争提出新的挑战,增加了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成本和难度。
基于上述分析,《规划》提出了以下发展目标: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来看,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能力持续加强,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粗钢、水泥、乙烯等重点工业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业资源产出率持续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8亿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布局建设一批标准、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为达成发展目标,《规划》提出,聚焦1个行动,构建两大体系,推动6个转型,实施八大工程。其中,“1个行动”是指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两大体系”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
“6个转型”分别为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以及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
“八大工程”包括工业碳达峰推进工程、重点区域绿色转型升级工程、工业节能与能效提升工程、工业节水增效工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工程,以及绿色产品和节能环保装备供给工程。
在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四方面措施。一是加强规划组织实施,部际、部省、央地协同,地方配套政策,行业协会等机构参与,规划实施评估,宣传绿色理念。二是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推动相关法律修订,发布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部门规章,建立企业绿色信用等级评定,完善企业信息披露。三是加大财政对工业绿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扩大相关税收优惠,出台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四是深化绿色国际合作,中外共建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