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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12/1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国资源型城市、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国资源型城市、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等。

资源型地区是依托本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发展起来的特殊类型区域。资源型地区作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基地,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历史上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方面也积累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国资源型城市累计改造棚户区近18亿平方米,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采矿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降至5.5%。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超过3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国累计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面积约490万亩,支持近10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了改造提升工程。

与此同时,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由于我国资源型地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转型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仍有待健全,“十四五”时期推动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系统推进。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2035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方案》坚持“尊重规律、加快转型,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具体部署了6项重点任务。

一是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强化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保障职能,指导资源型地区统筹做好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设。

二是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导资源型地区把创新思维贯彻于转型发展工作始终,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

三是促进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引导资源型地区正确处理好转型发展中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重大关系,支持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引导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大局,不断增强转型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

四是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支持资源型地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环境。

五是加快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强化开放理念,引导资源型地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国际资源能源和产业合作,提高资源型地区对外开放水平。

六是支持资源型地区共享发展。引导资源型地区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使资源型地区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保障“十四五”时期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实施方案》从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省级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各资源型地区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资源能源开发秩序约束机制,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实施方案》继续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对相关地区予以支持,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建设;提出财税、土地、金融等一系列富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为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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