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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3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日期:2021/12/29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到2025年,海南省将初步建立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完成国家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降低目标,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85%,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到2035年,将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未来,海南省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清洁能源岛等标志性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近日,海南省发布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海南省将初步建立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完成国家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降低目标,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85%,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到2035年,将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海南省为了努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一是,将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升级。科学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到2025年,完成30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全省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监管源分级动态管理,形成完善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是,高质量打造现代绿色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有机种养殖。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完善耕地质量监测制度,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

三是,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汽车维修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四是,高水平发展绿色环保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开发区、园区创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持续抓好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发展风电、光伏、电力储能和智能电网等相关配套绿色产业。

五是,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促进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持续开展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南东方工业园区、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鼓励园区积极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推动碳排放评价。高标准推进洋浦和昌江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六是,构建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海口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探索供应链治理新模式。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自愿行动,鼓励龙头企业率先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积极争列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实施意见指出,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海南省将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一是,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控新增煤电。积极推进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序推动昌江核电二期工程、昌江小堆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能源地位,加快万宁气电、洋浦热电联产、海口气电等项目投产运营。科学统筹在全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试点推进海洋能、地热能开发利用。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集成优化和一体化协同发展,鼓励储能技术在电源侧、电网侧和负荷侧的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在洋浦、澄迈等地开展碳捕集封存、运输和利用的一体化示范项目。加强农村电网及清洁能源设施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

二是,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持续推进三亚、儋州、文昌、东方、陵水和昌江等市县6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扩建及改造工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支持全岛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开展充电桩、充电站建设,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大力提升清洁能源在机场能源应用中的占比,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