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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启动

日期:2022/05/09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加速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专项等项目中标准化成果的应用转化,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将分阶段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附件中的《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点目标是: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标准群”是指以至少1项国家标准为核心,配套使用若干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的标准集合。一个“标准群”中标准数量不宜少于5项,不宜超过20项。“标准群”中的相关国家标准可参考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中列出的标准。

试点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者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3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此外,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主要围绕以下重点方向:一是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产线、车间、工厂中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间集成、互联互通、安全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二是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三是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四是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

每个企业只可单独或者联合申报一个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材料。

推荐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顶层规划,推进试点项目的下达、检查和考核验收。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组织申报、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实施方案》鼓励试点单位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标准化技术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快形成一批标准化成果。试点项目先进成果适合制修订为国家或国际标准的,予以优先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将在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期满后组织考核验收,对考核优秀项目编制成果案例集,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方案》鼓励试点单位边试点、边总结,将标准应用的成功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内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宣贯推广。(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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