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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重塑电力可靠性管理内容

日期:2022/05/09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自今年6月起,100兆瓦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300兆瓦及以上容量核电机组常规岛、50兆瓦及以上容量水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信息,总装机50兆瓦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1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要按季上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指出,自今年6月起,100兆瓦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300兆瓦及以上容量核电机组常规岛、50兆瓦及以上容量水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信息,总装机50兆瓦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1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要按季上报。

对于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区外来电、新能源发电、不可中断用户占比高的地区,应当适当提高负荷备用容量。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与之适应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防止大面积脱网,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管理办法》亟需出台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我国电力行业一项传统安全管理手段,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2007年4月,我国颁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并沿用至今。几十年来,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电力工业特点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组织和技术体系,电力可靠性成果得到一定程度应用,设备隐患和缺陷得到有效管控,有效促进了电力行业安全、快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国常规发电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保持在91%以上,变压器、断路器、架空送电线路等输变电设备等效可用系数长期保持99%以上,直流输电系统运行总体稳定,电网主网运行可靠性维持较高水平,用户供电可靠性提升明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能源转型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入推进,电力行业发生深刻变化,《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电力高质量发展需求,急需修订完善。”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总结了出台新《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过程中,能源保供、乡村振兴、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也对电力可靠性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电力可靠性管理需要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和最新要求做出优化调整。

二是适应电力系统转型发展的需要。新发展阶段,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为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的挑战与要求,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驾护航,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和工作手段,系统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措施要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需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将持续保持稳步增长。2021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全国电力负荷需求快速增长,电力供需持续偏紧,保障电力供应成为电力工作的重中之重。电力可靠性管理作为电力生产运行的重要管理手段,需进一步延伸工作范围,扩充工作手段,明确各方职责,为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系统性手段。

《管理办法》三大新变化

在厘清《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后,童光毅指出,《管理办法》在修订过程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保障能源和电力安全要求,立足电力供应安全、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突出针对性措施、过程管理、职责落实等内容,对原管理办法做了大范围修订和拓展,适应新形势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需求。与《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相比,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3点变化。

第一,系统性地完善了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根据当前电力行业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能源管理部门、监管机构以及电力企业可靠性工作职责,对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构建覆盖各部门、各层级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发、输、供环节电力可靠性管理内容,明确各环节可靠性管理要求和措施,以及可靠性指标在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缺陷管理、电网规划、城乡配网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完善可靠性数据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质量要求、报送内容、时限要求、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可靠性管理工作,鼓励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开展电力可靠性研究和应用。

第二,革命性重塑电力可靠性管理内容。根据电力发展需要,《管理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内容进行了拓展。一是参照国际成熟经验,立足保障电力供应,在传统设备可靠性管理基础上,增加了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等内容,实现了可靠性从微观设备管理向宏观供应安全管理的转变;二是贯彻促进民生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增加了用户可靠性相关内容,对用户工程运行维护、设备消缺、安全保护,以及重要电力用户电源配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实现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向负荷侧延伸的转变;三是根据电力行业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情况,增加了网络安全相关内容,实现了电力可靠性管理与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等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三,全方位突破电力可靠性管理理念。《管理办法》按照规范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理念,在目前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发布的基础上,新增了电力规划、燃料保障和电力供应、电力设施保护、用户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网络安全等相关内容,使电力可靠性管理成为电力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的可靠性管理职责。通过以上措施,电力可靠性实现了从现有的被动监督管理转向主动动态管理,从传统的信息管理、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和突破。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大改革,将对保障我国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建设能源强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贯、制度衔接等后续工作,推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国电力可靠工作水平。”童光毅最后总结道。(时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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