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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日期:2022/06/20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等工作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等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市和县城燃气管道约105万千米,供水管道约127万千米,排水管道约102万千米,供热管道约48万千米。

“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问题凸显,影响日常保供和安全运行,特别是管道燃气事故不时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亟需加快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也有利于促进有效投资、扩大国内需求,对推动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实施方案》,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明确更新改造任务,落实各方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了4条工作原则。一是聚焦重点、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加快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聚焦重点,排查治理城市管道安全隐患,立即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等。

二是摸清底数、系统治理。全面普查、科学评估,抓紧编制各地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系统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三是因地制宜、统筹施策。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更新改造范围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避免“运动式”更新改造,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市政建设,避免“马路拉链”。

四是建管并重、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普查评估和更新改造全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运维养护,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马上规划部署,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方案》从4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一是明确任务。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城市政府统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普查,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省级政府要督促省级和城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编制本省份和本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同步组织编制本省份和本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

二是加快组织实施。压实城市(县)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城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专业经营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同时,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省、市、县各级财政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更新改造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对更新改造给予适当投资补助。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快项目审批,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标准支撑,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省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统筹指导,明确城市(县)政府责任。城市(县)政府要切实落实城市各类地下管道建设改造等的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把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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