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持续推动新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日期:2022/06/2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指出,《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对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详细部署。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媒体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指出,《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对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详细部署。

制定扩大新能源开发利用举措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但与此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为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基地规划建设运营中,要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鼓励煤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是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要充分调动农村农民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要加强模式创新,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共享新能源发展红利。

三是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开发利用新能源是我国工业和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直供电等模式创新;推动太阳能与既有和新建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显著扩大光伏安装覆盖率,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四是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目前绿色电力消费已经成为全球潮流,我国亟待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打通堵点,满足市场需求。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通过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有效引导各类工商业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因此,《实施方案》制定了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一是通过源网荷储时空布局和建设的系统优化,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持续提高电力系统总体接纳新能源的能力,不断增加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

电源方面,要完善调峰调频电源补偿机制,加大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力度,鼓励西部等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使用太阳能热发电作为调峰电源;电网方面,要充分发挥电网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和枢纽作用,要加强“硬件”和“软件”的创新,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快速发展需要;负荷方面,要深入挖掘需求响应潜力,提高负荷侧对新能源的调节能力;储能方面,要研究储能成本回收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

二是推进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方面,电网企业要加强有源配电网(主动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合理确定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比例要求。此外还将鼓励相关企业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

三是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力市场规则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新能源的特点,核心是保障新能源参与市场能够有明确的投资收益预期,保障新能源行业投资积极性。考虑新能源电力特点,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鼓励新能源项目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四是在政策机制上强化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各省(区、市)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国家层面的消纳责任权重逐年提升,各省政府以及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的责任权重逐年提升或保持,并逐渐缩小地区间消纳责任权重差距,体现新能源消纳责任共担的理念。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与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衔接,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李创军指出,《实施方案》从3个方面的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一是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将加强央地联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用好增量资金。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二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金融机构以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发放可再生能源存量项目电价补贴确权贷款。利用电网企业融资优势,拓展资金来源,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延续补贴资金年度收支平衡。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创新方案,解决新能源企业资金需求。

三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新能源开发、运营和应用所涉及的企业量大面广,融资需求和融资难点不一,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已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应尽快完善项目程序流程和规范,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挂牌并扩大支持规模。结合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李创军表示,未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推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优化组合、协同发展,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持续推动新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