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启动
工信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
为突破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瓶颈,早在2017年,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就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三部门发布的通知提出,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承保保险公司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
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此次政策支持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初审工作,现场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杜绝骗保骗补等行为。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审核,重点支持相关产业链材料推广应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国际上为销售产品购买产品质量保修和责任保险是通行惯例,并非意味产品本身存在问题,而恰恰是保护用户的一种合理方式,助推产品销售,打破用户“不敢用”的顾虑,从而提升用户使用信心。工信部目录中的材料性能代表着各行业最顶尖水平,获得工信部补贴的企业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有政府层面的信誉背书。
另一方面,质量缺陷和可能给用户造成的连带责任是重点新材料应用的潜在突出风险。如果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损失和因此给用户方造成的损失,均可由保险公司100%承担损失,就能通过风险转化,增加企业利润。(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