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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日期:2023/02/27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试点期为2023—2025年。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试点期为2023—2025年。

聚焦7个重点领域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销量达到688.7万辆,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提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发展目标。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看,我国掌握了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技术,形成了涵盖基础材料、零部件和制造装备等完整的产业体系,具备了支撑产品全面市场化拓展的基础和条件,但还面临充换电便利性有待提升、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等突出问题,同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对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也提出更高要求。

公共领域车辆使用频率高,燃油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占比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推动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和创新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发展优势,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该试点。

上述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坚持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广泛参与。确定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和机场等7个重点领域,结合城市经济水平、产业基础情况提出不同城市目标参考,给予不同城市广泛参与的机会。

其次,强化目标引导,鼓励创新应用。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电动化比例、充换电建设数量、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工作目标要求,建立奖励措施,推动试点车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最后,明确重点任务,健全保障措施。提出车辆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和管理制度建设四方面任务,明确试点城市、所在省市、组织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后续支持举措。

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

通知提出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

二是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三是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和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同时,通知还部署了四大重点任务。一是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三是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和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

四是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探索制定综合能源服务站、二手车流通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此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确定试点城市名单。

此外,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试点城市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其重点项目纳入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范围,研究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产生的碳减排量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预计今年产销较快增长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工信部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下一步,工信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供给。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新阶段重大问题系统研究,及时研究提出政策举措建议。尽快完成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发布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

二是保障稳定运行。健全汽车生产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强国际资源开发合作,推动加快国内开采进度,积极开展整车、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关键材料等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合作,打击投机炒作、捂盘惜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措并举做好关键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

三是支持创新突破。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严格生产准入管理,遏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协同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小区、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五是深化开放发展。持续落实汽车行业开放措施,加大汽车企业在境外投融资、消费信贷和海外投资险等服务支持力度,推动建设海外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强各国在贸易投资、标准制定等领域的沟通交流。(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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