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发布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划分规定》),率先在全球将6吉赫兹频段划分用于5G/6G系统。
《划分规定》是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重要依据,对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合理和有效使用发挥着重要作用。《划分规定》历次修订主要是与国际电信联盟每3至4年召开一次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修订的《无线电规则》相衔接,并进一步满足国内频谱使用需求。
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修改了有关国际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形成了《无线电规则》(2020年版)。同时,近年来,移动通信、航天工程、汽车雷达等产业的发展也对频率使用提出了新的需求。为了做好与《无线电规则》(2020年版)的衔接,同时协调保障各相关部门、行业对频谱资源的中长期需求,我国亟需对现行《划分规定》进行修订。
《划分规定》包括总则、正文和附录3个部分。根据《无线电规则》(2020年版)修订情况和我国国内协调结果,主要作出如下修改:在定义方面,修改“制式无线电台”等3个定义,新增“无线电力传输”“空间监视雷达”“气象雷达”等11个定义,新增字母代码为“Q/V”“E”“W”的使用频段和范围;在具体划分方面,对无线电频率划分表进行修订,共涉及12种无线电业务、71个频段;在脚注方面,针对国际脚注的修订有159条(其中,修改132条、新增24条、废止3条),针对中国脚注的修订有13条(其中,修改6条、新增7条);此外,还对附录中发射机频率容限、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进行了修订。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划分规定》修订形成4个方面的主要成果。一是新增IMT(国际移动通信,含5G/6G)系统频率划分。在6吉赫兹、26吉赫兹、40吉赫兹、70吉赫兹等频段为IMT系统新增频率划分,为5G/6G系统频率使用提供规则地位,稳定产业预期。在全球率先将6吉赫兹频段划分用于IMT系统,有利于推动该频段全球或区域频率划分一致,为5G/6G发展提供充足的中频段频率资源。
二是支持卫星通信可持续发展。在150兆赫兹和400兆赫兹频段分别设立卫星水上移动和卫星移动业务规则条款,在17.7~19.7吉赫兹和27.5~29.5吉赫兹频段引入卫星动中通地球站使用,在37.5~51.4吉赫兹中部分频段明确了非对地静止轨道卫星系统使用条件,为卫星通信频率使用提供规则地位。
三是保障重大航天工程等频率使用安全。在相关频段和部分区域,明确了对卫星地球探测、空间研究、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的干扰保护,为重大航天工程、科学研究等频率使用提供了规则保障。
四是规范引导汽车雷达产业发展。本次修订明确79~81吉赫兹频段无线电定位业务将优先用于汽车雷达等应用,为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预留频谱资源,支持汽车行业长远发展。(王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