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整体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等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提出多项具体支持举措。
紧接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反映和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辩证看待民间投资形势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税收上,2012年至2021年,民企占比从48%提升至59.6%。在就业上,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在数量上,2012年至2022年,民企数量占比从79.4%增长到93.3%。在外贸上,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占比达50.9%。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间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活力不断增强。2022年,民间投资完成31万亿元,比2012年的15.4万亿元增长了约一倍。自2012年设立民间投资统计指标以来,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超过一半,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罗国三还提到,民间投资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就业吸纳能力强。比如,制造业投资中的民间投资占比始终超过70%,一直以来对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发展实体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发挥着关键作用。即便是在疫情期间的2021年、2022年,制造业民间投资仍保持较快增长,呈现出极强的活力。
此外,民营企业善于聚集创新资源开展投资,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但是,去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和下行压力。2022年民间投资增长0.9%,占整体投资比重为54.2%。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整体投资比重都有所下降。”罗国三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认为,要辩证看待民间投资形势。当前,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一些领域民间投资显现了不少亮点,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
《意见》部署六方面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重大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次出台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
《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
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
随后发布的《通知》定位于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着力把促进民间投资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增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获得感,在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反映、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在项目推介上,推出“三清单一平台”。《通知》提出,各地方要全面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搭建1个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通过项目推介会和平台等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帮助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项目实施。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对接和条件落实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在要素保障上,建立“一库一机制”。《通知》提出,要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由发展改革部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协调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和要素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与7家金融机构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作用,共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与资金安排等信息,优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
在问题反映上,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沟通渠道。《通知》提出,要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线上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线下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民间投资深度问卷调查,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等重点问题线索,并加快推动解决这些困难问题,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工作考核上,做到督导激励统筹推进。《通知》提出,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对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取得实效。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准备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努力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7家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通过在线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互联共享,打通向金融机构共享项目信息渠道,支撑金融机构实现高效审贷,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管的精准化水平。目前正在梳理拟推送给银行的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银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贷款支持力度。
罗国三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的工作方案,从问题线索收集、分析研判、办理解决、督导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下一步,将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要求各地明确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抓紧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推动民间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