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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启动

日期:2023/08/23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为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工信部表示,经过全面调研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有关情况,在广泛征集App主办者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App备案工作,着力提升对App监管效能,促进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自2000年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ICP备案)。经过20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已形成“电信主管部门—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三级架构的ICP备案核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信部称,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App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App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

为方便App主办者办理备案,App主办者在填写有关备案材料并实名核验后,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应用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向App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线提交备案申请,App主办者无需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队办理。

同时,为降低主办者负担,减少信息填报量,App备案信息沿用了原有网站备案信息,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主办者,不需要重新填报主体身份信息,仅需补充App有关信息即可。

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主办者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网站http://beian.miit.gov.cn自行查询。

工信部表示,综合考虑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实际业务情况,《通知》中预留了10个月时间作为App备案工作的过渡期。

根据《通知》安排,工作分为4个阶段。2023年8月底前为准备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辖区内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等明确管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按照要求,建设和升级企业侧备案系统,完成与部侧备案系统对接测试,具备对App信息报备和核验等功能。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为存量App备案阶段。在《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通过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其中,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仅需补充完善其App有关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对于没有网站备案信息的,按照《通知》规定履行备案手续。《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为监督检查阶段。工信部将组织开展App备案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填报、补充、更新App备案信息,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接入、分发、预置的App开展检查。

自2024年7月起,进入常态化工作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开展App备案信息准确性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App合规管理,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水平。

《通知》强调,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和预置等服务。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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