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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

日期:2023/09/12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张英健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大幅提升,运营管理持续优化,工艺技术明显进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十四五”相关目标进展顺利,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等目标均已提前完成或接近完成,但距离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任务还有不小差距。

《行动方案》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环境治理需求,在“十四五”目标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千米,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新目标的提出将更大力度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测监管等领域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6项行动,系统精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等。

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补齐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能力短板、积极有序推进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探索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填埋设施等。

三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索等。

四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等。

五是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等。

六是监测监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站式”管理、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污水处理监测体系等。

为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行动方案》在组织实施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在系统评估方面,要求各省(区、市)以市为单位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摸底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环境基础设施现状,系统评估辖区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处理水平、运行情况以及短板弱项情况,形成环境基础设施评估报告。在项目储备方面,各地要根据评估情况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储备,编制本地区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清单。在项目管理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尽快建成投运。在支持力度方面,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完善污水、垃圾等收费机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在创新模式方面,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张英健指出,《行动方案》对“十四五”后半段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再部署,既注重设施规划谋划,又强化项目落实落地,将有力推动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支撑保障。(何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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