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聚焦三大方向
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在通知附件中发布《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实施方案》。申报工作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三大方向,遴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此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发挥“数字领航”企业的价值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领域行业领航企业标杆,为国内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实践明确路径;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推动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持续深化中德智能制造合作;遴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落地应用,赋能千行百业,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夯实基础。
示范内容包括 “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3个方面。首先,支持获得过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和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和数字化管理等业务创新,提升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和安全等方面的转型成效,打造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带领更多制造企业开展创新实践,加快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其次,鼓励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总结提炼贯标实践经验成果,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导向、原则和要求,系统开展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深化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系统性构建、运行、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促进生产方式、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深刻变革,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具体面向数字化供应链的新型能力建设、智能产品设计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生产制造数字孪生的新型能力建设、数字化转型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5个方向。
再者,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和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解决方案,推动完善“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平台体系,构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推动产业链变革和优化升级。
《通知》要求,“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各推荐主体在本方向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3。
《通知》还指出,各推荐单位应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汇总表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工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的示范项目名单,并对拟支持的示范项目名单在工信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示范期2年。(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