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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突破3亿千瓦

日期:2023/11/14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3年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突破3.0亿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5亿千瓦。

“预计我国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三季度,全年增速高于上年。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上年基数等因素,预计2023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高于2022年增速,其中,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预计超过7%,高于三季度增速。”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在《2023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对2023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进行预测。

在预测电力供应时,《报告》指出,全年新投产的发电装机规模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3年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突破3.0亿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5亿千瓦。

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29亿千瓦,同比增长1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合计达15.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53.5%左右。其中,水电4.2亿千瓦,并网风电4.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5.6亿千瓦,核电58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2023年底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将达到10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超过1/3,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左右。

“当前电煤库存整体处于历史同期较好水平,水电蓄能情况也好于上年同期,综合用电需求和电力供应能力分析,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局部地区电力供需形势偏紧。”在对全年电力供需形势进行预测时,《报告》指出,华东、西南和南方区域中的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偏紧,通过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开展余缺互剂后,电力缺口基本可以消除。若遭遇持续大范围极端寒潮、电力燃料短缺等特殊情况,电力供需偏紧的省份将有所增加。

为确保今冬明春大电网安全稳定,守好民生用电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电力供需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提出三大建议。

一是做好上下协同,保障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供应。

做好电煤供应保障。继续执行煤炭保供政策,加大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力度;保持进口煤政策稳定,延长煤炭零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给予用煤企业平稳长久的政策预期,巩固电力保供基础;抓好港口库存和应急储备,确保电煤价稳、质优、量足,电厂存煤可用天数始终满足国家保供要求。研究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调整中长期合同当前“单卡一致”的定价机制,明确遵循“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原则,采取分档级差定价,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电煤质量。延续煤电保供贷款等优惠金融政策,支持煤电等重要能源领域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对于运力紧张的电厂及时帮助协调,提前部署启动东北、华北区域供暖期储煤工作。

做好天然气储备、蓄水发电工作及风光资源预测。督促上游企业做好天然气储备工作,严格履约管道气合同。电力企业根据平衡需要,科学安排各电厂月度、月内合同执行计划。制定天然气“压非保民” 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民生用气。做好蓄水发电工作,科学优化水电调度,积极采取多能互补等有效措施以发挥大水电顶峰发电能力。加强气象会商分析,提升新能源发电预测预警准确度。

加强供热设备治理,进一步推动热价政策调整。抓住供热季前窗口期,全力推进老旧设备和管网治理工作,提高设备和管网可靠性。在燃料供应的价格上,给予供热机组一定的政策性保障与优惠。加强国家层面对热价调整的指导,督促地方政府结合所在区域供热企业供热成本及经营情况,及时落实好热价调整与补贴发放,加大对经营困难供热企业的补贴力度。稳妥有序推进热电解耦改造、蓄热调峰和热网热源改造等项目。

做好机组发电保障。加强机组管控,挖掘机组顶峰潜力。充分利用秋季用电负荷平稳的有利时机,抓紧有序开展机组检修维护,确保以健康状态进入迎峰度冬供电供暖。加强发电机组常态化管理,继续严控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确保用电负荷高峰期机组充分有效出力。

推进源网荷储协同保供。持续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推进居民峰谷电价,挖掘政策协同效果,最大程度调动负荷侧资源积极性。强化对电力负荷资源的市场化管理,多渠道拓宽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来源,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引导培育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等优质电力负荷资源参与需求响应。明确各类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负荷管理衔接机制。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做好新能源消纳和其他类型电源协调发展。

及时滚动优化新能源发展规模、布局和时序。合理推进新能源建设进度。加强新能源产业链的供需监测,杜绝原材料价格的无序上涨和恶性竞争,确保产业上下游的有序发展。加大区域可再生能源协同规划、协同开发和联合调度,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中的作用。

有效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进跨区跨省特高压通道建设,提升东北、西北等电网区域新能源送出能力。统筹新能源项目与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协同发展,加快改造配电网,提升配电容量,保障分布式发电有效消纳。完善绿证交易机制,畅通购买绿电和绿证的渠道,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落实全社会共同推动能源转型的责任。加快出台大基地、沙戈荒的新能源消纳机制政策。

提高储能的有效利用率。在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地方消纳形势、网架结构、负荷特性、电源结构和新能源发展等因素,科学滚动测算确定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比例、规模,统一调度、共享使用,最大程度发挥储能促进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功率支撑等多重作用。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电力保供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容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逐步建立用户侧参与市场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煤电“两部制”电价,因地制宜设定辅助服务补偿标准,合理疏导煤电成本,确保煤电机组顶峰保供、系统调节价值得到合理回报。加强在优化辅助服务品种、拓展辅助服务主体、扩大辅助服务资源共享范围方面的研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疏导。完善煤电省间优先发电计划电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户侧参与市场机制,引导激励用户侧资源提供电力平衡调节能力。

推动中长期分时交易。建议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分时签”机制,细化中长期“分时签”的相关机制设计,推动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更好街接,实现对高峰保供机组和低谷用电用户的经济激励,满足规模化新能源参与中长期市场后各类型市场主体的偏差电量调整需求。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科学推进新能源和供热机组参与市场。建立更适应新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机制,降低新能源发电企业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要求,放开对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的限价或设置合理的价格区间,推动市场主体按照固有的生产特性参与市场。建立在交易时序、颗粒度和频次上适应新能源发电特性、能够衔接现货交易的中长期交易机制,保障新能源电力市场交易、分解落实消纳责任到全体用户,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全社会绿电需求。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保量保价的保障性收购政策,保障新能源企业的合理投资回报。(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