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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启动

日期:2023/12/18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要求,推荐的数据中心的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为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推荐工作将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和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以及提供算力服务的超级计算、智能计算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和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通知》要求,推荐的数据中心的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推荐的数据中心应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建设,原则上推荐的数据中心规模应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优先推荐位于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此外,推荐要求还包括:机柜资源、算力负荷和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原则上应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高,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等。

通知强调,近3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按工作流程,各数据中心应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开展独立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进行申报,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宣传推广和支持力度。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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