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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十四部门部署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日期:2024/01/09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称,各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国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和安全基础能力提升为主线,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和邮政等重要行业领域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和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3个重点方向,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此次申报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和邮政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

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和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通知》称,各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国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主管监管部门汇总本行业本领域推荐项目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前送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各省级有关部门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不超过2个。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通知还要求,建立部门间工作机制,加强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综合运用政策、标准、项目配套等资源,促进入选项目推广应用,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