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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新节能方案:以科技创新为驱动 推动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期:2024/03/06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方案》明确了节能工作的目标要求,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表率作用,倡导全民参与节能行动。通过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措施,以及加强石化、水泥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管理,确保北京市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科技和专业服务的支持,以法律法规标准为保障,全面加强节能工作,以应对当前能源紧张的局面。该方案将节能视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美丽北京建设的重要任务,节能工作不仅关乎能源安全,还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和增长的重要源头措施。2024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北京市对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要求。

《方案》明确了节能工作的目标要求,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表率作用,倡导全民参与节能行动。通过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措施,以及加强石化、水泥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管理,确保北京市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持续推动节能技术和节能机制创新,加强建筑、交通、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进一步依法加强节能执法检查,强化各区、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责任。通过这些措施,促进北京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持续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

在持续推动节能技术和节能机制创新方面,《方案》提出,一是持续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加强面向市场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分期分批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和应用场景清单,推动一批示范应用项目落地。继续开展节能技术产品目录征集和推广活动,促进能效提升和产业升级。

二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推动能效碳效水平提升,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实施《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等节能审查规范性文件,突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及二氧化碳排放,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持续推动节能技改项目,完善节能技改项目支持政策,加强市级部门以及市区两级节能技术改造政策联动,做好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更好地调动企业改造积极性,尽早形成节能量。

四是落实《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五是有序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推广使用LED等高能效光源设备,科学合理控制路灯开启时间,推进路灯智能分时分区控制。

在加强建筑、交通、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方面,一是推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试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推广先进的平衡调节、气候补偿、自动监测控制和智能化供热等节能技术,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和管理控制水平。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线。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加强石化和水泥行业用能管理,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生产制造环节调整退出,推进在京石化、水泥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规模控制性要求。

三是规范引导数据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大型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促进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持续推动数据中心电耗数据实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完善数据接入质量,实现实时准确电耗监测。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数据中心余热供热改造,研究促进数据中心余热接入城市大网或区域热力管网,提高用户供暖保障水平,解决余热直供用户难等问题。

四是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落实国家要求,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加强“挖矿”活动监测分析、分类整治,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本市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改革政策,按照国家《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代理购电价格按照1.5倍执行。

在进一步依法加强节能执法检查方面,对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综合监察,并根据综合监察情况,选取部分单位,依法依规赴现场开展节能管理制度、能源利用效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专项监察,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依法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温控执法检查,依法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在强化各区、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责任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市、区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加强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管理。组织开展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评估工作。加强能耗形势季度监测分析,对能耗强度下降不及预期的进行提醒预警和工作调度。

二是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落实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源管理制度,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用能单位,优化能源、碳排放计量器具配置,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促进节能降碳协同管理,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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