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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启动 助力农村风电与乡村振兴新举措

日期:2024/04/15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通知》不仅确立了该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还对组织实施过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明确了支持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确立了该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还对组织实施过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明确了支持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加强政策扶持,推动农村地区风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有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对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筹备已久。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此后,风电下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提到,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旨在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风能资源和零散闲置非耕地,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进而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当前我国风电以“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二是推动农村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与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实现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有助于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与当地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开展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从而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风电发展真正惠及“三农”,赋能乡村振兴。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涉及面广,为了稳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风电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试点先行。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各不相同,《通知》明确提出,各省(区、市)先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后再适时推广,而不是在全省范围内一下子全面铺开。

二是统筹推进。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区、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有关保障措施。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并依此组织实施。

三是村企合作。各类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

四是各方联动。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方案;电网企业配合做好方案编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项目并网;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供设备支撑;村集体和投资主体及时将项目收益共享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掌握,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除了要各方积极配合以外,“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不同于常规风电项目开发,需要开拓思路、创新机制,激发各方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一是优化项目审批。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创新收益分配机制。村集体提出需求,村企共同推动实施。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保障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

三是创新开发应用场景。鼓励“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与农村风貌、乡村产业融合,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为了更好支持和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通知》立足农村实际,聚焦难点堵点,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

一是保障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农村零散闲置非耕地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做到“不与粮争地”“不违背村民利益”“不触碰环保红线”。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利用方式,充分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鼓励推广使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降低对地表形态和耕作层的影响,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二是保障并网消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保障项目稳定合理的收益水平。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此外,《通知》强调,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必须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前提下,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同时,也将加强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的监测监管。(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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