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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海上风电市场谁主沉浮?

日期:2016/12/05   来源:机电商报   作者:林 楚
  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将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


“十二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最终没能完成,但我们仍然有理由对“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给予厚望。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将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

具体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虽然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的时间,但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十三五’海上风电的建设必须更加务实可行,不能纸上谈兵。”6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表示。

“十二五”时期,国家对海上风电提出完成500万千瓦的装机目标,虽然,为此国家能源局组织了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但最终中标的四个建设项目无一落实,最终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也没有实现。

“可见海上风电的建设难度之大,以及规划制定的盲目性”。据史立山透露,截至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仅完成规划目标的15%。因此,他强调,制订海上风电“十三五”规划目标要充分总结“十二五”规划的经验,必须要更加务实可行,不能纸上谈兵。

总结我国“十二五”时期海上风电的发展经验,不难发现,首先我国海上风电的政策明确;其次,海上风电的资源规划总体得到落实,除广西外,沿海各省(区、市)都已有海上风电规划资源,可以作为今后开发建设的依据;再次,项目建设的管理体制明确,项目核准权在地方,国家能源局正研究不再设置规模限制的措施,今后海上风电管理的规章制度也将逐步得到修改完善,使程序更加清晰透明。

史立山强调,“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是重要的能源发展领域,但其发展不需要全面开花,不需要上规模,毕竟这其中的风险很大,经验积累和技术完善需要时间。真正需要的是企业明确思路,找到症结,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推动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形成健康完善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他对海上风电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海上风电距负荷中心近,资源也相对稳定,电力消纳不存在问题,这也是沿海城市加快能源转型的一个重要的抓手。”在史立山看来,目前,国际上也正在积极努力发展海上风电,如果我国企业真正掌握了海上风电建设技术,不仅有广阔的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机会更大。

虽然,跟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难度更大,对风机可靠性要求更高,但正是看到海上风电广阔的发展前景,风电设备制造商积极备战,对他们而言,备战海上风电不仅是技术实力的体现,同样也是抢占未来战略制高点的需要。

目前,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国内针对海上风电进行机组项目研制的企业有9家,作为我国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上海东海大桥风电项目的设备供货方,华锐风电早在2011年,成功实现了中国首台海上6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的吊装。除此之外,金风科技、东方汽轮机、湘电风能、海装、上海电气、南车、国电联合动力也都生产出了各自研发的海上风电机组。由金风科技、华锐风电和联合动力竞争开发的10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已经列入国家863 项目,最终,这些企业为海上风电市场准备的“必杀技”是否能为其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