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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无人机被纳入“国补” 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日期:2017/10/16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试点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

在千呼万唤中,植保无人机终于迎来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和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2017年在浙江等6个省市开展以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

暂不补贴个人购机

植保无人飞机是农业领域的新兴事物,兼具农业机械功能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征,技术结构复杂,安全性和使用管理要求高,目前在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管中还存在诸多难题。

在国内,农机购置补贴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作为农机家族的一员,植保无人机此前一直没有被全面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而动辄数万甚至十几万的价格,让不少潜在客户望而却步。

此次试点工作着眼于促进推广和规范管理相结合,重点在两个方面进行试点:一是探索建立购置补贴的路径和方式,完善分类分档办法、补贴额测算因素的选取方式与确定标准,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二是健全完善符合“三农”实际的作业飞行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由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试点工作以省为主组织开展,浙江(含宁波)、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6个省(市)成为首批试点省(市)。

在“补什么”方面,通知明确了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比如,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应建有智能化管控平台,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等。

在“补给谁”方面,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

而且,补贴对象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植保作业量等。

目前国内各省市植保无人机企业已达数百家之多,除了少数具有核心技术、能够实现全国布局的领头羊之外,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性小企业,销售的无人机也是简单组装、拼凑而成的。企业方面的人士表示,希望农机补贴能充分考虑产品质量,通过完善的评选机制,将补贴真正给到专注于优质产品生产的企业。

补贴额不超过销价30%

通知还明确了试点资金规模、补贴标准与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在“补多少”方面,通知指出,2017年试点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试点省份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对购置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并在全面评估试点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档,对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在“怎么补”方面,要求积极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购机者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购机环节材料、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最高3万的补贴额算得上“中上”水平,因为随着技术发展带来的价格红利,近年来无人机的售价已经有所下降。比如,大疆植保无人机产品的价格由此前的一台逾十万元,降至现在的4万元出头,即使配套电池充电管家,以及8~10块电池,全套价格也不过6万元。

据初步估算,六个试点省市的补贴可以覆盖2000架以上的植保无人机,考虑到今年还剩下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对于厂商来说,准备申报材料和审核的时间非常紧迫。

在“怎么管”方面,通知要求各试点省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布试点产品、补贴标准、操作方式、实施区域、受益信息、作业信息等情况;二是规范补贴产品核验流程,加强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核验,加强植保作业量核验,审慎兑付补贴资金;三是建立健全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补贴受益对象书面承诺制,明确企业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远程实时监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退换货及纠纷处理、作业量电子及书面信息提供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此外,通知还提到,各试点省份要加强试点产品植保作业效果的跟踪了解;扎实开展绩效考核,强化试点风险管控,如问题频发或成效不明显,可自行调整或停止试点;加强监督检查,对补贴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违规情况将严重违规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等。

按计划,各试点省份需要在2018年3月底前将试点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和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试点方案的落地意味着,植保无人机从补贴的“边缘部队”变身“正规军”。作为一个利润不高的传统行业,政府的资金支持无疑将大力推动行业发展。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成熟,企业市场推广力度的增加,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以及无人机补贴范围的扩大,目前农业无人机植保占比低的局面将很快被改变。(夏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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