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支持五类重点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近日,财政部密集出台了多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2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重点介绍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重点保障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等5类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同时,接下来的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要重点考虑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
财政部派送大礼包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部署。会议之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发布了4个公告,涵盖9项税费政策。概括起来,主要从三大方面支持疫情防控。
一是针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政策,包括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即企业购置生产设备进项税在没有获得抵扣的情况下允许先退还,此举可缓解企业现金流,减少财务成本;新购生产设备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和按期摊销固定资产相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可以消化成本;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等。
二是针对民生行业的政策,具体包括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公共运输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生活必需的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因人流减少导致的阶段性亏损,可以在今后8年逐步消化(比原定的5年增加了3年);民航企业可以免交民航发展基金等。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政策,如为了提高捐赠效率,鼓励直接捐赠,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税前扣除。
王建凡说,这些政策涵盖的范围相对较广,在当前紧急救援阶段,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疗产品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小微企业受关注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表示,疫情发生以后,对部分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确实带来了一定影响,部分企业目前还没有复工复产。
为此,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重点保障5类企业。一是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重要医用物资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服务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相应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帮助重点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符金陵强调,下一步,将统筹考虑疫情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根据后续工作的需要拟定相关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尽快复工复产。
王建凡还指出,在现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里,小微企业占有很大比重。相关税费政策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区分企业规模,包括2019年的大规模减税降费;第二个层次是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特殊政策安排,比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总体来说,小微企业在税率方面的优惠力度是比较大的。
王建凡补充道,在自2月5日起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政策里,小微企业也是受惠的重点对象。比如,交通运输企业包括很多运输个体户,餐饮、住宿、生活服务等均是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行业,这也是这一轮政策选择这些行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的原因。
金融机构出实招
关于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也作出回应。他表示,疫情对经济生活各个方面都带来了影响,小微企业数量大、抗风险能力弱,在这次疫情中受影响较大,尤其是种植养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制造出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在此影响下,小微企业对融资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调查显示,变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现金流吃紧,纾困、救急的贷款需求突出。大量小微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但仍然需要支付工资、租金等,收入减少而支出并未减少,亟需应急救急贷款。二是小微企业复产复工以后,新增信贷需求旺盛。三是一些企业短期内的偿还贷款能力下降,还款压力增加,贷款需要展期、延期,由此也增加了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
根据以上特征,银保监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突破常规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的政策,重点提出以下4点要求。
首先,要求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继续按照增量、扩面、降本、提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不受疫情冲击。要求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和户数要实现“两增”目标。其中,对5家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和首贷比例要求会更高一些。
其次,要求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倾斜信贷资源,特别是大中型银行,要从信贷计划额度分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权重等方面进行调整,对受疫情严重地区的分支机构加强指导和支持。
第三,进一步优化、简化银行办理小微企业首贷、续贷的流程,不“一刀切”的要求企业额外增加信用风险分担的措施,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参与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的应急性贷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授信审批和贷款发放。
第四,要求对受困企业加强续贷支持,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没有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暂时困难,要做到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续贷支持。银行机构对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可能需要延期还款、需要续贷的,主动给予一年以内的续贷安排。(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