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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部门联手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

日期:2021/01/14   来源:机电商报   
  摘要: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所称“公共实训基地”是指,由政府主导建设,以就业为导向,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产业园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提供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创业培训、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

根据规划,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将分为省级、市级、县级3个级别。紧密依托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在重点地区建设有效辐射周边区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高端产业发展需求的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在劳动力流动规模较大、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地级市,建设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建设为当地产业链关键环节提供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的县级公共实训基地。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离不开资金保障。《意见》明确了公共实训基地的公益性属性,即各地在建设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相关收费。中央基建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予以支持,主要用于实训场所建设和实训设施投入。同时,鼓励各地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

关于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意见》明确,要丰富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优先在各级公共实训基地举办省级、市级和县级的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推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和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为了保障政策落地,《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首先,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的师资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支持将世界技能大赛和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和省级一类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工匠人才、优秀创业培训导师、省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省级以上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等纳入师资库。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技能劳动者兼任公共实训基地的实训教师。

其次,加快公共实训基地的课程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组织开发一批覆盖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以及艰苦行业、民族传统技艺等相关专业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动态、共享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库。

再者,完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支持各地合理确定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公共实训的培训计划和补贴标准。培训主管部门每年可根据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的公共实训计划按规定拨付培训费用,符合条件的培训可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予以支持。在公共实训基地上开展的项目制培训可按规定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企业按规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最后,提升公共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公共实训基地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各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健全技能人才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定期发布技能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动态调整公共实训基地培训内容。

在组织实施方面,《意见》要求:一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机制建设,按照“规划统筹、部门合作、多渠道资源建设、高效共享利用”的原则,切实做好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布局、统筹建设和持续运营;二是完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考核监督机制,建立以培训人次、培训质量、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三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通过公共实训基地与院校、企业等联合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何  珺